张委宣[2006]37号
关于开展第二届张家港市“十佳编辑·记者·主持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市各新闻单位:
2004年11月,市委宣传部、市记协联合开展了首届张家港市“十佳编辑·记者·主持人”评选活动。通过评选先进、树立典型,推动了全市新闻队伍建设。广大新闻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、弘扬敬业精神,唱响主旋律,打好主动仗,提高新闻宣传质量,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、率先发展、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为进一步激励全市新闻工作者多出成果、多出精品,在第七届中国记者节来临之际,市委宣传部、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在全市新闻战线开展第二届(2005—2006年度)“十佳编辑·记者·主持人”评选活动,具体评选事项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张家港日报社、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、电视中心全体编辑、记者、主持人,均属本次活动评选范围。
二、评选标准
(一)政治强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,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。舆论导向把握准确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打好新闻宣传主动仗。
(二)业务精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新闻工作岗位。熟悉、精通本职业务,具有较高的舆论引导水平和较强的精品意识,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不断推出时代性、创新性、感染力、影响力较强的新闻作品,是本单位公认的业务骨干和尖子,工作成绩突出。
(三)纪律严。带头遵纪守法,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,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,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形象。
(四)作风正。保持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、深入生活;坚持实事求是,理论联系实际,采写和发表的新闻稿件客观公正,无失实报道。具有艰苦奋斗和团结协作精神。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为充分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群众投票和评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二)10月20日前,由各新闻单位确定上报20名编辑、记者、主持人作为候选人(附简要先进事迹介绍),届时将事迹介绍和选票刊登在《张家港日报》、张家港在线网站上。候选名额分配: 编辑、记者15名(张家港日报社5名,广播中心4名,电视中心6名);主持人5名(广播中心2名,电视中心3名)。
(三)11月5日前,群众投票结束。根据群众投票统计结果和评委评审,最后确定“十佳编辑·记者·主持人”。
(四)评选结果于11月8日在全市各新闻媒体上公布,并对“十佳编辑·记者·主持人”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
张家港市新闻工作者协会
二00六年十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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